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,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、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。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和《教师法》明确规定,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,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,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。教师资格法定凭证为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和《教师资格证书》, 在全国范围内适用。
市教委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,各区、县教委(教育局)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、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。
(1)报名资料:
1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;身份证复印件1份;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。
(2)报考条件:
幼儿园、小学教师需中专以上学历;初中教师需大专以上学历;高中、中职教师需本科以上学历;身体健康;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;教育学、心理学考试合格。
(3)考试及培训费:
幼教、小教、初教:8000元/生;高中/中专10000元/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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